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用人制度,促进我县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黎平县委组织部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黎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黎平组通[2020]92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公开遴选1名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为保证遴选工作有序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实施
本次遴选工作在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和组织人社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按照《黎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规定,由黎平县投资促进局组织实施。
二、遴选原则
(一)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切实把政治素质好,专业基础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的工作人员遴选到所需岗位。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遴选工作在县纪委县监委机关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做到“四公开一监督”即遴选人数公开、遴选办法公开、遴选条件公开、遴选结果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三、遴选计划、职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1个,遴选1人,具体见附件1。
四、遴选对象、条件及加分项
(一)遴选对象
黎平县乡镇(街道)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行为;
2.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在基层工作满规定的服务年限,公务员(参公人员)近三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5.具有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水平;
6.符合遴选岗位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4)截止报名时间,新录用人员在我县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原则上调入新单位不满3年的;
(6)近一年内受过新型网络诈骗的;
(7)不符合遴选岗位资格条件的;
(8)报考未征得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意的;
(9)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参与遴选的。
(三)遴选加分项
1.获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依次按省、州、县级分别加2分、1.5分、1分;
2.近三年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每评一年加1分。
以上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必须提供相关证件、证书、文件、考核表等印证材料,经招聘单位核实,并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ping.gov.cn/)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加分。对既参加笔试又参加面试的,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对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的,加分计入面试成绩。
五、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ping.gov.cn/)公开发布遴选工作实施方案。
(二)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3天,2022年5月20日至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黎平县投资促进局办公室。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黎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签字盖章同意方可报考参加遴选。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全日制学历和在职教育最高学历)。
(3)本人近期标准的1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4张(背面写上姓名,底色不限)。
(4)出具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称职或合格及以上)证明原件或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需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审核人姓名、日期并加盖公章)。
4.每人只限报考1个职位,多报无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p.gov.cn/)下载《黎平县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可打印),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后,在报名期间交到报名地点审核报名。
5.资格审查
(1)县投资促进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对遴选职位报名通过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复审。
(2)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对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遴选工作有序进行,发现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遴选资格。
6.如本岗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到3:1(含3:1)及以上比例的,按遴选程序开展笔试、面试等相关工作;如本岗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不到3:1(不含3:1)比例的,则直接进入面试阶段。
(三)笔试
考试内容按照“招什么人才,考什么知识”的原则进行,实行闭卷考试,试卷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ping.gov.cn/)发布。
1.笔试内容: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22年5月27日上午 9 :00 —11 :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2年5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县投资促进局办公室领取,逾期未领的作弃权处理。
4.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5.应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评卷:笔试结束,由命题人员进行评卷。
(四)面试
采取面试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ping.gov.cn/)发布。
1.确定面试人员:每个职位按遴选计划数与参加笔试报考人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内容:主要对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评,具体内容由用人单位确定。
3.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4.应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未参加面试考试或虽参加面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五)总成绩计算及入围体检人员的确定
经笔试、面试后,以各岗位遴选计划人数按1:1的比例从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总成绩计算如下:
1.既参加笔试又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笔试+加分值)×50%+面试×50%;
2.免笔试只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值。
3.免笔试直接入围面试人员和在笔试出现缺考、违纪或弃考等行为而致使遴选计划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不含1:3)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具备体检资格。如参加面试人员超出遴选计划数1:1比例,且面试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的,则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免笔试只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如面试成绩一致,则重新对其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4.体检过程中,对体检不合格人员,其可对不合格项目在5天内向用人单位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后的结果为准。如某职位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则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足额递补人员参加体检(递补人员面试成绩须在60分以上)。
5.体检标准:参照黔人发[2005]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6.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某职位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则从参加面试且具备入围体检资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足额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及政审考察。如某岗位无人递补的,则取消该遴选计划数。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调遴选人员,并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遴选的,取消参加本次遴选资格。
(八)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其本人填写《干部调动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照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疫情防控要求
1.报考人员在进入笔试、面试、体检各环节之前,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勿前往新冠肺炎正在流行的地区,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
2.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进入考场时一并提交。如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须如实告知,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3.报考人员需在微信小程序中下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贵州健康码”,确认未到中高风险地区,且健康码为绿色后,方能参加考试。
4.报考人员在进入考试考点入口处须进行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5.报考人员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
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要求适时再做调整。各位报考人员考前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八、未尽事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5--6227627(县投资促进局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855--6221835(县纪委县监委机关)